为做好本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生源“向优势学科倾斜”、“向高培养能力导师倾斜”的指导思想,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相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安全工作措施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招生录取政策,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参加复试考生面试成绩等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根据学科特点,复试中加强对学生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既要注重学生的专业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及其一贯表现;综合评价考生基本素质、专业素养与外语水平等,提高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加强政治领导力度,学院党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监督防控,针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严格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工作。
复试工作组名单
组长:邓存宝
副组长:李平、王雪峰
成员:葛少成、杨艳国、赵耀江、侯彩霞
秘书:张丽娜
二、复试对象
此次复试对象为参加2023年4月报考我院博士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申请-审核制”的考生。
三、复试方案
1、材料审查
学院对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对照《太原理工大学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再次审核考生资格。
2、导师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
学院组织报考导师依据“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核。评分标准需参照附表1执行,各学院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评分标准须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评分标准原则上科研能力成绩占比不低于 50%,学科背景成绩占比不低于 25%。
附表 1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
项目 名称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科研能力 |
50 |
(1)一区TOP SCf论文: 50分/篇 (2)一区 SCI 论文:45 分/篇 (3)二区 SCI 论文:35分/篇 (4)三区 SCI 论文:25 分/篇 (5)四区 SCI 论文、EI 正刊期刊论文、授权发明专利:15 分/篇 (6)核心期刊论文:10 分/篇 |
(1)科研能力成绩累加直至满分50 分为止。(2)SCI分区以中科院升级版分区为准。(3)共同一作按排名第一占 70%,排名第二占 30%计算分数。(4)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按 100%打分。(5)科研论文发表时间应为2020年以后(含);专利授权时间应为2018 年以后(含)。 |
英语水平 |
15 |
英语六级≥425分,英语四级≥480分、雅思(IELTS) ≥6.0分,或托福(TOFFL) ≥90分 |
满足其他外语水平条件者不得分 |
学科背景 |
25 |
主要考察考生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专业、工作背景与报考研究方向的相关性,毕业院校,攻博研究计划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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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绩 |
10 |
硕士成绩、主持项目、获奖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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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导师根据评分标准,基于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如实打分,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填写附表2,导师签字后由学院留存备查。
附表 2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
学院: 专业: 导师签字 |
序号 |
考生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科研能力 |
英语水平 |
学科背景 |
其他成绩 |
总成绩 |
导师组内排名 (排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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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充分考虑综合能力评价打分结果,按照不低于 1:1.2,且不高于 1:3 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5月30前将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由研招办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及科研成果。
2、综合考核
1)考试时间及方式
笔试时间:5月31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明向校区安全楼309会议室
面试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明向校区安全楼309会议室 线下现场面试
2)面试组名单
组长:邓存宝
成员:李雨成、葛少成、张兴华、胡胜勇、侯彩霞(思政人员)
秘书:刘红威
3)考核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工作组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综合素质考核*70%+专业能力考核*20%。
(1) 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素质与道德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现场问答方式考察学生的英语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可采取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15min),汇报内容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英语水平)、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汇报。
专家提问不少于10min。
(4)专业能力考核
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专业试题数量不少于拟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的2/3,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
笔试、面试全程录制考核环境及考核过程,录像由学院留存备查。
3、拟录取原则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拟录取名单将由面试组根据导师推荐和专家综合考核情况讨论决定。由面试组组长签字、盖章并于面试当日下午6点前将各类表格和考生现场确认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请考生面试时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及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
专利等原件。
2、针对本次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应急突发事件,请联系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安全楼314办公室,张老师,0351-3176882。
3、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351-3176882咨询。
4、根据疫情“乙类乙管”的要求,执行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并对面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杀,并摆放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有发烧现象的考生,及时送往校医院就诊,后续流程根据校医院规定执行。
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