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及《太原理工大学职称分类评聘实施总则》(2023年)(校人〔2023〕6号)规定,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学科学术答辩,现将答辩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截止前,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党委和学科学术答辩组提出,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答辩通过人员名单:张浩、张静、崔传波、雷昌奎
(排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