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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时间:2022-05-30 15:16:19  作者:  点击量:

第一章学院职责

第一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行院(所)二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开放共享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负责所属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的组织、运行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确保本学院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所属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完成分析测试、加工制备和设计计算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在共享平台发布仪器设备功能指标、技术参数、服务内容以及测试送样条件要求等信息。通过共享信息系统完成本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公开和更新、数据填报相关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要将平台和设备运行效益考核结果与本学院二级绩效考核有效结合,体现“激励机制,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是开放共享服务的基本承担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开放共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本学院的职责:

(一)负责本学院实体运行平台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制定平台运行和内部管理办法,包括绩效考核方案等;

(二)整合协调仪器设备纳入各实体运行平台,保障和优化平台所需各类资源配置;

(三)制定合理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监管开放共享服务经费使用,切实落实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机制;

(四)负责本学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将实体运行平台运行效果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有效结合,体现“优劳优酬”,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负责建设管理本学院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实体运行平台的信息与网络管理平台的对接,及时完成本学院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核查、更新、日常数据报送相关工作。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人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用户培训、维修维护制度、开放服务规范、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台账;

(二)定期保养、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为用户提供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熟练掌握网络管理平台的操作,如实填报仪器设备相关信息,按要求开放预约、完成送样测试、按照收费标准及实际使用情况开具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清单等;

(四)对所负责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第三章共享服务收入管理

第六条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开放共享、有偿服务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本学院自行制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对于有统一定价的,依照相关标准执行;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同类设备开放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既缺乏标准又无可参照的,按照以下成本要素核定仪器设备的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实验材料费用、实验用水电气等消耗费用、房屋占用、设备折旧耗损费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技术人员劳务费用、其它开放服务性费用。

第八条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服务于校内、校外的不同情况,参照同类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体现对校内开放服务的收费优惠。

第四章效益考核

第九条本学院对实验工作人员负责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效益考核。